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申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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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04: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政策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38号)。

二、申领范围

1.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区范围内自主创办企业,且本人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意向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也可以先申请办理《创业证》;
2.海外归国留学生和已经在我市市区自主创业的同类人员;
3.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良好,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扶持高科技、智力服务、设计、培训等领域的创业项目,尤其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申领人要具有明确的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

4.申领对象不包括:非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及毕业生;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肆业生;其它不具备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三、所需材料
1.《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申领审批表》;

2.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

5.已经创办企业的,同时提供徐州市区工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质量技术监督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意向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同时提供项目明确、可操作实施的《创业计划书》;
6.发证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1.在徐州市大学生创业网进行网上申报;
2.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3.已经创办企业的,由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对照申领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初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局长审定同意;

4.意向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由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对照申领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进行论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局长审定同意,15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免费核发。
五、受理部门


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611室登记审核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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