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实践】中山三乡出台多项补贴政策,港澳青年创业可获5000元扶持资金

[复制链接]
查看: 936|回复: 0

3664

主题

3664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1616
发表于 2023-10-19 07: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促进户籍人员就业和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乡镇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三乡镇就业创业资金使用办法》(简称《办法》)。记者注意到,《办法》对大学生就业、创业以及港澳青年在三乡创业,均有明确的补贴标准。

《办法》规定,三乡镇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镇内的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本人就业补贴。申请人可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次月提交《中山市三乡镇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符合规定的,可一次性获得2000元的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三乡本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就业安置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创业方面,《办法》规定,三乡镇户籍劳动力创业或35岁以下港澳青年在三乡镇自主创业,符合规定者可获5000元创业扶持金;同时,创业者还可获得场地租金补贴,按每月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季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的补贴,按每月实际发生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的50%给予补贴,每季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
徐世球袁旺

文章来源:中山日报

责任编辑:龙慧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