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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股票简称:同达创业公告编号:临2015-029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及公司所做工作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金益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视博数字电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2014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11月28日刊登的公告:临2014-051)。此后,公司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15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转发的商务部出具的《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战略投资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2015年8月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其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准备有关回复文件。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过,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核准批复,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须重新召开董事会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此前,公司就重新定价方案与交易对方(金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协商,对方表示不同意重新定价方案。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根据本次董事会决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核准批复,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须重新召开董事会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此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定了重新定价方案,与交易对方(金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对方不同意。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该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同达创业公告编号:临2015-030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有重要事项未公告,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27日起停牌。
2015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5-029号)。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3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THE_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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