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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同达创业易主泡汤连吃三个一字板
作者:张骞爻
1月12日,同达创业()控股股东信达投资宣布终止转让公司控股权。受此打击,公司股价应声坠落,1月12日(周四)、1月13日(周五)、1月16日(周一)连续三个交易日一字跌停。
回溯历史,2016年11月1日,同达创业公告称,因控股股东信达投资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停牌;11月8日公司复牌并公告,控股股东正在筹划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该转让将构成公司控制权变更,目前正履行相关审批流程。
尽管上述公告明确,协议转让股份依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须经中国信达及财政部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但恰逢股权转让概念受到市场追捧,同达创业自11月8日复牌后便连续五个涨停。
2017年1月12日,同达创业突然公告称,控股股东信达投资决定终止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价当天一字跌停。公司同日还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
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和终止原因,并要求明确后续安排;同时请公司自查近六个月内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上交所的逼问下,公司抛出了3条关于股权终止转让的理由:一是中国信达正在制定所属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信达投资转让同达创业控制权理由不够充分、论证不足;
二是同达创业股价近期变动较大,致使控制权转让具有不确定性;三是本次同达创业股权转让终止后,目前信达投资没有再筹划控制权转让的计划,并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市公司未来发展。
对于这样的解释,投资者显然并不满意,认为其有借“控制权转让”之名行炒作股价之实的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上周除同达创业之外,东方银星()、亿晶光电()、宏达矿业(),曙光股份()等多家公司均因为股权转让涉及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变更,而被交易所问询。
从近期上交所一系列监管举措看,其对所谓“易主概念”的监管趋严,着重从信息披露角度,强化上市公司信披的完整性和对不确定性的揭示的充分性,并向市场反复提示炒作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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