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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应对货币资金
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防被占用。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施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对诸如超募资金的使用、防范占资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范。
《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等。
《规范运作指引》充分借鉴了目前主板,特别是中小板市场行之有效的监管经验,同时还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监管要求。
针对创业板公司的超募资金,《规范运作指引》规定:超募资金应同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而且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公司最晚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作出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对外披露。
《规范运作指引》还规定,创业板公司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进行锁定,或者由这些人员自愿申请对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锁定。
为防范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检查一次,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为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时,董事会秘书应全程参加,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鼓励公司将相关情况对外披露。
深交所表示,今后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将坚持严格监管,不断推进诚信规范,更好地引导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能力,促进创业板市场
的长远健康发展。(记者王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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