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产业新蓝海:新兴传媒产业五大关键影响因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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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17: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发布的《2019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资料整理。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游戏市场高度集中。虽然我国游戏公司众多,仅游戏类上市公司就有数十家,但整体又是高度集中的行业,作为世界上最大游戏公司的腾讯,收入超过1100亿元,占世界游戏收入的八分之一强,占国内整体游戏市场的%;排在国内游戏收入第二位的网易占据国内整体游戏市场的%。
传媒产业市场的可能趋势
第一,传媒产业市场规模依然会有较大增长。传媒产业既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同时,新兴传媒产业作为新经济的重要代表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又会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整体来说,新兴传媒产业带来的增量不仅会抵消传统传媒产业市场的下滑而且会继续助力传媒产业增长。参考国家统计局等相关研究分析,整体来说,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将彻底从粗放型的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经济增速会进一步放缓但依然会保持在5.5%之上,可以预测的是,整体上作为新兴产业的传媒产业增速会远超整体经济增速,预计会保持在8%以上,到“十四五”期末,传媒产业的市场规模总量会进一步扩张,将比2020年增长50%左右。

第二,营销市场和广告市场逐步融合。随着互联网电商尤其是直播带货的快速发展,原本横亘于营销市场和广告市场之间的严格界限会逐步消融,最终形成新的新兴传媒产业市场。对于传媒集团来说,培育自身的MCN(多频道网络专业制作平台)机构是抓住二者有机融合的新机遇的重要途径。

第三,市场分化进一步加剧。一方面新兴传媒产业在传媒产业的比重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新兴传媒产业内部的分化也加剧,互联网巨头的头部效应更为明显。

第四,生态系统模式成为主流。未来基于较大规模用户、以平台型企业为主导的生态系统模式将成为主流。而生态系统分为大型生态系统和小型生态系统,其中大型生态系统是互联网巨头打造的,汇聚数以亿计用户的、横跨多个产业的生态系统;而小型生态系统是区域化领先传媒企业打造的,汇集数以千万计、区域深度覆盖、覆盖智慧城市运营的生态系统。对于传媒企业来说,小型生态系统是可行的选择和路径,核心在于区域的深挖掘和广覆盖。
资本是催化器
资本能够为传媒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充足的资金,在我国新兴传媒产业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催化作用,而未来我国国有传媒企业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本支持。

资本助推互联网传媒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资本在传媒业尤其是新兴传媒产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催化作用,优质的资本既能大大压缩传媒企业的成长时间而实现快速发展,又能提供充足的资金雇佣较高素质的人才,更能为传媒企业的健康成长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建议。互联网媒体创业企业由于耗资巨大,“免费+收费”的商业模式又需要较长的时间去实现盈利,因此2000年新浪、网易、搜狐等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时还依然亏损严重,完全不符合国内资本市场的要求。当互联网传媒企业大量创业时,把相对完善的国外资本市场体系引入国内,各类投资公司分工完善,助力创业企业快速成长,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已经成长为国际互联网巨头,其旗下的新兴传媒产业也发展迅速。而目前已经有数十家国有传媒类上市公司,通过上市融资,取得了远比之前快的发展速度。
未来在资本领域可能的趋势
可以预料的是,资本将在未来对创新型互联网传媒企业起着难以替代的推动作用,助力我国传媒产业快速壮大和成长。对于国有传媒企业来说,在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法来更多地利用资本市场力量。

一是完善传媒类上市公司的激励约束力度,引入骨干员工持股机制。具体说来,一则借鉴中国联通的经验,拿出2%或更多比例的股权进行激励;二则在合适的时机推出该激励方案,避免因股价太高而导致激励效果丧失;三则由于国有单位发展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要领导班子,因此应该把主要领导人纳入股权激励范围,可以探索虚拟分红权等方式;四则为了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应拉开激励差距,按照对公司的贡献进行激励。目前,东方明珠新媒体和人民网两家国有传媒类上市公司已经在骨干股权激励方面进行了试点。

二是组建更多的国有投资公司和国有基金,以帮助国有传媒企业更好、更多地引入各类投资。

三是与外部战略合作者进行深度合作,搭建技术等类型的新事业平台,国有媒体采取参股的方式,这种混合所有制则能采取完全市场化的存量股权激励方式。
政策是指示器
政策对于传媒产业的发展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善于分析和利用政策是传媒企业尤其是新兴传媒企业发展壮大的捷径。高质量发展将成为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政策重点。

政策指明国家对传媒产业的重点支持方向

政策对于各国的传媒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能够表明各国的重点发展方向和支持领域,另一方面能够给予一些实实在在的扶持政策。例如,全世界范围内的互联网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避风港规则,该规则来源于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最早适用于著作权领域,后来广泛应用于互联网服务各领域。整体来说,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是“小政府大社会”,这就决定了一方面政策基本上是普惠性的,即面向所有行业或某一行业的所有企业;另一方面政府手里掌握的资源有限,不可能拿出大量的资源去进行扶持。我国则是“大政府小社会”,政府手里有大量的优质资源可以进行扶持,因此,在国内政策的重要性尤其突显。
文化经济政策是我国传媒产业的核心政策
我国长期以来对传统传媒业采取的是严格的管控政策,而随着互联网企业的高速发展,逐步形成了对传媒业全覆盖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是重点规范和完善互联网企业发展的政策,如2019年12月20日签发的《互联网生态治理规定》等,思路是“线上线下一个标准”与全覆盖治理,趋势是治理趋严。二是普惠性的传媒政策,促进科技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政策等,如相关产业示范园区等,思路是以科技驱动传媒业发展,特点是各类企业都可以享受但国有传媒企业会有一定的倾斜。三是文化经济政策。文化经济政策是宣传部门的习惯性用语,主要是指为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而出台的优惠政策,自然完全覆盖传媒产业。可以看出,文化经济政策的本质是为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改革的优惠措施。

我国文化经济政策可以按照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分为两个时期。一是2003年以前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宣传文化事业建设费、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返等。二是2003年配合文化体制改革出台的优惠政策,也称之为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分为综合性政策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包括综合性和专项性两大类。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105号、114号、15号、124号文件是综合性的,它对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资产和土地处置、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和税收、投资和融资、法人登记和工商管理以及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而专项性配套政策是基于上述综合性政策规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中某项政策进一步加以细化而形成的。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之后的文化经济政策以综合性配套政策为核心,专项性配套政策为辅助,而且专项性配套政策是对综合性配套政策的细化。本文讨论我国文化经济政策现状时,主要讨论的是综合性配套政策。

综合性配套政策方面主要有四个。第一个是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试行)》(〔2003〕105号)的通知,期限为5年,执行到2008年12月31日。第二个是2008年10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2008〕114号)。第二版的两个《规定》是〔2003〕105号文件修订和延续版,部分基本内容和政策条款进行了微调和修订。文件执行期限为5年,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第三个文件是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2014版的两个《规定》对2008年版的两个《规定》进行修改调整和补充,明确有关政策再继续执行5年,执行到2018年12月31日。第四个文件是2018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国办发〔2018〕124号),并明确指出,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改制后仍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享受,文件执行期限是5年,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新增1条新政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年底前省属重点文化企业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5]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文化经济政策核心是为文化体制改革做配套的,这也决定了我国文化经济政策的局限性,存在着目标单一、覆盖范围窄、与新形势脱节等问题。而在新时代的当下,应完善以高质量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政策领域的新趋势


第一,文化经济政策要以高质量为导向。之前的文化经济政策通过系统化的系列优惠政策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服务,导向就是鼓励真正转制为文化企业,真正激活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市场化能力。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当下,文化经济政策应以高质量为导向,鼓励文化企业提升发展质量、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活力。

第二,文化经济政策的重点突出。一是大力实施供给侧改革。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冲击下,用户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的很多传统文化企业尤其是传统媒体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市场需求,这就需要出台相应的文化经济政策对供给过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行彻底的供给侧改革,最为重要的是涉及人员的社保问题。二是高科技文化企业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互联网平台采取的是“免费+收费”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通过免费的产品和信息吸引数以亿计的用户聚集到自己的平台上,再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商业价值变现,从一定程度上说,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本质上为准公共物品,应出台相应的文化经济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提供数量更为丰富、更为多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三是鼓励文化企业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尤其是技术生产率,出台相应的文化经济政策,鼓励文化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四是鼓励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有机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破了不同产业之间的界限,不同产业之间的大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的基本思路是“以文化为魂、以技术为本、以产业为载体”,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文化经济政策鼓励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尤其是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五是文化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应完善,除了之前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资产和土地处置、社会保障政策、职工权益保障、财税优惠政策、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内容之外,还可以加入牌照等相关内容。

第三,未来出台扶持建设文化体验体系的系列政策。为了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原住民”的需要,更好地实现文化传承,国家会出台有力的扶持政策来建设文化体验体系。文化体验体系大概分为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文化体验厅三个层次,其中文化体验园,面积在4000平方米左右,建在旅游景区,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文化体验馆,面积在600平方米左右,建在中小学学校和购物中心;文化体验厅,面积在20平方米左右,以家庭电视机为载体。相关的文化数据可以从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和中华文化素材库中选取。[6]


结语
本研究结合新兴传媒产业的发展实践,认为新兴传媒产业的关键影响因素为用户、技术、市场、资本和政策,并对这五大方面的未来趋势进行了系统性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该框架模型为分析和研究新兴传媒产业提供了一个系统性的框架,弥补了之前传媒产业分析框架不完整的问题。研究给出了整体性的分析框架,但每一个影响因素尚需细化,这也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和方向。

参考文献

[1]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0-04--06-23

[2]2018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广告市场同比增幅达%,年经营额接近8000亿元[N].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04-25

[3]2019年中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约4367亿元[].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46782883&wfr=spider&for=pc

[4]音数协游戏工委.2019中国游戏产业年度报告:游戏用户超6亿已近饱和[EB/OL].https://www.ali213.net/news/html/2020-1/479471.html

[5]高书生.文化体制改革需要精细化[J].经济与管理战略研究,2014(1)

[6]高书生.做透“文化”这篇大文章[EB/OL].http://www.360doc.com/content/20/0120/16/51645114_****.html

作者简介

郭全中,1976年生,安徽临泉人,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战略运营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要研究方向:基于互联网的产业融合、大数据、传媒经济管理、集团公司管控。

主持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体的转型战略研究”,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3项,世界银行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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