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估价对象 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总经理除外)。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1)考核时间:每月1日至31日。 (二)薪酬考核标准:以员工每月应付工资总额的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当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和具体数额。 其中,年薪制员工的工资标准为:年薪1280%10%;顾问鉴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 10%。 (3)考核内容:员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综合表现。
(4)评估方法: 实行分级考核,由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并由分管领导最终考核。即: 1.公司总经理对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进行考核(其中总工程师考核结合分管副总经理意见); 2.公司副总经理、评估部门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 3.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进行考核,主管领导最终进行考核; 4.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财务部人员的考核,公司提供相关参考。 三.评价程序 由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和工作考核三部分组成。详情请参见下页的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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