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征收方式税务机关一般将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两种。查账征收是一个个体经营者,他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计算应纳税额,并独立申报。在定期定额征收,根据《个体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通过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经营面积、经营内容、行业特点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核定销售额。在一般情况下,个别住户会根据这个配额计算各种应缴税款和费用,但这个数额符合从高原则的,的规定,即如果实际收入低于配额,则应根据配额征税,如果高于配额,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征税。在实际管理中,绝大多数个体户都是定期定额征收。多次上调起征点后,大多数省份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都定在每月3万元。
根据今年1月开始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规定,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的,季度销售收入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特别指出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范围,可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出台后,绝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了季度报告模式。但是作为一个定员管理的个体户,就尴尬了!
对定期定额的理解产生歧义在税务局的管理理念中,定额一直是按月定额的。现在国家出台了优惠政策,对月固定销售额在10万以下的个体户免征增值税,税务局同意。但有定期定额的个体户,如果想通过选择季度定额来享受每季度销售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各地的解释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认为定期定额是按月定额,按月收取。如果《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月度汇总需求改为季度,则不能操作。有的地方个体户选择季度定额是合理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也没有规定一定是月度,所以不违反规定。哪个解释合理?
对定期定额的正确理解1、多长时间算是定期?我们来看看《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2条规定的措施: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场所、一定经营期限和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含经营数量)或收入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的方式。 从定期定额征收的定义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定期定额的时间范围是每月、每季度还是每年,只是提到了“一定的经营期”。所以从定义上看,个体户选择季度定期定额并不违反规定。 g src="http://p26.toutiaoimg.com/large/dfic-imagehandler/967feeb0-3c90-4901-a045-b29f735e6ae5" />2、按月定额有何依据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对个体户定期没有详细规定,为什么一直都是按月进行定期定额的呢?依据何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所以现行的按月进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依据是按照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来确定为按月的。另外,会计核算也是以月为一个会计区间,因此,注册登记的经营实体在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上一般都是按月作为纳税期限的。 3、能否选择按季定期定额呢? 同样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中也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增值税条例规定的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这几个纳税期限中,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有决定权的。因此,税务机关同意个体户按季定期定额不违反增值税条例。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按照以上规定,在当前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的大背景下,个体户面广量大,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确实太困难了,因此,从减税降费的高度,从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简并征期应该是一条正确的措施。即使是按月定期定额,税务机关也有权力将个体户的征期进行合并,既方便个体户,也方便自己。 结语从以上几个条款可得出,个体户选择按季定期定额征收是有依据的,而且局面是多赢的,不仅个体户可以充分地享受国家减税降费的好政策,同时税务机关也能减轻工作量,将有限的人力物力转向对大型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真正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战略。 撰文:左刀三爷 数十年的财税实务经验为您解疑释惑!希望大家多多点赞,多多转发,如果有需求请关注后私信,必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