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将公办幼儿园及“一超标”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而此前,我国还未对私立幼儿园有详细的分类标准和限制情况。对于幼教市场而言,如何引导、规范、加强?《幼儿园工作规程》又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焦点1民办幼儿园怎么审批?《规程》提出,民办幼儿园分为办园主体和委托办学主体,民办幼儿园通过联合办园或者与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办园的,应当依法履行法人责任。幼儿园的举办主体应当在其注册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中,民办幼儿园分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规程》提出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幼儿园应当向社会公开保教人员名单,并设立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及“一超标”招生;不得通过开办托幼机构招收生源。民办幼儿园所须符合什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