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9月1日讯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动全市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8月30日,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银保监分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创业创新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金梓监发〔2021〕32号)(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构建创业保障机制,为全市创业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意见》定义了一般要求、保障对象和范围、保险产品、保费补贴、实施程序、岗位保障等。创业创新保险试点工作。其中,创业创新保险包括三类保险产品:研发补偿保险;创业企业失败,重点研发责任保险;d创业企业人员和高层次人才人身保险。试点期间,对保费进行分类补贴,对淄博市人才计划获得者创办(领办)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和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分别按保费的100%和50%比例进行补贴,对其他类型创业企业按保费的30%比例进行补贴,并明确补贴上限。 创新保险的推出,可以有效解决风险意识淡薄、抗风险能力弱、个人投保成本高、承保理赔难等问题。通过放大保险保障的“杠杆”功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人才发展是一大创新。《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全市创业创新的活力潜力,提升金融服务和支撑能力,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