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子公司取得贷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4日,云南城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城头海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投资”)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获得贷款4.05亿元,截至目前,海东投资已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获得贷款共计7亿元,贷款期限为15年。增信措施为:海东投资使用其持有的土地。海东投资取得大理榕树酒店《不动产权证》后,新增不动产权抵押登记手续;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云南城头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