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时代河南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发布会”。河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别介绍了河南省推动农村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其中,《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6项支持措施,其中包括落实农民返乡创业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的相关优惠政策等内容,对“新时代河南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目标作出部署。同时,《关于落实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也提出了8项措施。 1、补贴对象 《若干意见》提出,农民返乡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的农村常住人口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在当地已办理创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首次发放的创业贷款,自发放之日起3年内免征相关税费。对还本付息困难人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自办理还本付息手续之日起3年内按基准利率执行,其余部分按现行利率标准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自办理贷款人还本付息之日起3年内免收有关税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借款人符合条件的可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10万元以内、其他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经营状况确定并提高至50万元,其他额度根据借款人本人经济实力确定并提高至100万元或等值流通股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个人创业贷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融资,可申请创业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借款申请人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合伙经营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自合伙之日起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额减去借款人已还本金和利息);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出境人员除外)。 3、贷款额度 农村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对其创办的小微企业或合伙企业,可适当提高到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本人正常创业的工资总额的3倍,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成员的2倍。对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共同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及借款人,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实施方式 《若干意见》提出,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重点支持地方金融机构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免费贷款担保服务;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乡村振兴引导基金或乡村振兴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提供贷款和再贴现等金融服务。县级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用于支持农民返乡创业,引导保险机构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意外伤害和人身身故救助力度。各级财政和人社部门要对财政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检查或绩效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