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3年重点培育53万名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4年,要全面完成对近300万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目标任务。《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围绕区域特色产业扶贫及促进农民就业等重点,加快实施一批培育计划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用技能提升行动。各地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支持等措施,建立起以各级党委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培养机制。该《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对我国现有的各类培训体系、培训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通过培训提升贫困村科技水平和农民创业能力?《指导意见》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优化。 1、实施分类培育,将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指导意见》提出,要发挥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作用,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小农户扶持力度,重点在有发展能力的小农户中开展扶持力度。同时,针对贫困村特点,加强对现有农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和返乡下乡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引导,促进他们自主创业和带动就业,增强发展能力,让他们成为脱贫致富的生力军与中坚力量。《指导意见》提出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小农户带头人,并对带动小农户增收作出明确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经济效益较好的特色产业,组织带动农户发展,使小农户享受到更多生产经营风险分担和利益补偿机制;重点发展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和小农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发展规模经营,使小农户在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加强自身发展能力培养,指导小农户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合理开展生产经营,帮助小农户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根据市场需求和种植生产实际特点,对小农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2、强化知识技能培训,依托农技推广机构设立创业示范基地,组织开展针对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科技、政策等方面培训。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县级创业示范基地为创业基地的指导机制,鼓励引导各地通过购买服务、人才派遣等方式支持创业示范基地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供就业服务。各地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设立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孵化基地。针对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不同需求,构建“1+ N”培训模式。充分利用现代农业园区、职业农民创新示范中心等培训载体,组织开展面向全国村“两委”干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等方面的实操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面向返乡农民工、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技能提升培训。各地可以利用农村青年农场主培训班、扶贫车间培训班、农业企业职业经理人讲座等途径加强高素质农民和新乡贤教育培训。对有意愿外出务工就业的本地农民给予重点帮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村集体和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采取“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户多名新乡贤助力精准扶贫”等方式,引导他们回乡投资兴业。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创业致富带动能力监测评价制度,加大对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政策扶持力度。 对从事农村创业的返乡下乡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优先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和“双百工程”等培训项目;对到村创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脱贫的返乡下乡人员,重点支持带动其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对贫困地区科技人员到村开展科技帮扶提供优先支持;对为贫困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产品与信息等支持的返乡下乡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群体,加大对其投入力度;对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群体,及时给予表扬表彰;对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