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1日电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消息,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8月6日,贵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黔房资通〔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8月6日开始执行。
通知截图 003010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家庭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12个月以上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1.1倍。103010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通知》同时认定三种情况,可按原政策执行。包括8月22日(含)前已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