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文明办起草了《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报送市司法局审核。为加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注明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2.将您的意见以信函方式寄至潍坊市司法局,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邮政编码:26106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字样。 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 附:潍坊市促进文明行为条例(征求意见稿) 潍坊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