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很多大学毕业生选择在青岛找一份心仪的工作。面对众多的学生,青岛敞开了热情的怀抱。5月15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总结了住房补贴、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4大类17项政策。 就业政策方面,在我市小微企业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和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离校后一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可申请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在基层就业方面,青岛市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面向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青岛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在创业政策方面,高校毕业生在青岛创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等多项补贴政策。此外,青岛市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为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大赛和创业服务。 在落户和住房保障政策方面,目前派遣期内有青年就业意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据了解,今年这一条件有望进一步放宽。根据今年出台的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新政策,对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并具有青岛市户籍的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2018年6月6日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具有青岛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在职业能力提升方面,青年大学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就业能力提升补贴和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补贴。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也可享受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