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一:令结论更具有说服力 结论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词,把结论说清楚,如“是/否”、“是/否”、“做/不做”、“左/右”;明确每个判断和依据,从而增强说服力;养成在日常生活中做出清晰判断的习惯;原则二:理清条理思考,得要领 用“因为”和“所以”连接依据和结论。比如可以用下面的结构来明确顺序:基础-so 结论;结论——因为根据;非法案件需要与原因和结果联系起来;原则三:开始论证时,需从所有人都认可的事实起步(事实是指:现实情况和大众普遍接受的道理、原理、原则) 结论必须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关于具体情况的信息由数字呈现;即使有数字和数据也要小心,比如过时的数据;二手资料;指标定义中途改变;3.没必要追求100%的真实。判断事实是否真实的最终标准在于“是否有足够的逻辑依据让他人认同”; 原则四:切中论点,不切中论点等于浪费时间 只从一个事实出发的逻辑太脆弱;在逻辑思维上,不要局限于片面的情况,关键在于看全局,不漏重点做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