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 (含培育)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沪科〔2022〕34号 各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发挥科技小巨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现开展2022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绩效评价对象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沪科河[2020]30号),绩效评价对象为2020年科技小巨人项目名单中的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 二 、绩效评价流程 (一)准备评价材料 1、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 2.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3.项目综合绩效自评报告; 4.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科技报告; 5.专项审计报告; 6.反映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实施目标的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研发;4 .机构建设、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前审查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绩效评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预评价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评价实施 会议评价法主要关注企业的成长能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贡献能力。计划于2022年4月上旬开始相关工作。这时候,申请人要做好准备。 (四)评价结果审定及公布 按照绩效评价、后补助的原则,由市科委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审定并公布。 三 、评价结果与后补助原则 (一)评价结果 参照《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胡克规〔2019〕11号)和《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胡克规〔2021〕12号)执行。 (二)后补助原则 综合绩效评价合格者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50万元、120万元、90万元的补贴,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补贴。综合绩效评价“未通过”和“已完成”的不予资助。 区级财政资金要匹配市级财政资金落实后补助的科技小巨人(含培育)资金1:1。 四 、申报方式 1.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登录“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u.stcsm.sh.gov.cn/),点击“项目管理-我的项目-申请受理”,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其中,申请人网上选择具有本市科研项目资金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市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审计,在接受审计委托后一个月内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并在网上上传报送。 2.2022年3月31日前,企业应向注册地科技行政部门提交相关绩效评价材料(一式两份),签名齐全且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视为有效申请。所有书面材料都要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用普通纸,不要用围裙、文件夹等突出边缘装订。 3.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申请人进行汇总推荐,并在上述截止时间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送达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302室)。 五 、咨询方式 808205114(座机) 408205114(手机) 我特此通知你。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